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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齐琳   时间:2020-10-22   点击数:

各教研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按照学校纪委本年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组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26日—11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观看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对大兴安岭技工学校原财务科科长、财审处处长孙丽春贪污一案的庭审录像,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守纪律底线、法律红线。

教研部将采取集中领学和教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所有教师可以通过教研部学习通——数理教研部廉政师德建设学习班课程进行自学。或采用以下链接方式打开学习。

庭审链接:被告孙丽春贪污罪一案 - 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 http://tv.hljcourt.gov.cn/video/detail/id/139821/court/0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确保做到全员收看,用活生生的事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师对照反面典型,深刻反思,不断强化“纪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的意识。

2.科学合理安排。各单位统筹安排当前各项工作,做到警示教育活动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互相推进,共同发展。

3.及时总结提高。活动结束后,请各教研室至少提交2份有代表性心得报告一并发至教研部。

数理教研部

2020年10月22日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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