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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9 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齐琳   时间:2019-03-01   点击数:

各院、处(部):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从即日起启动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 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转发如下: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 1-3 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 1 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 6 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 纸打印后用 A3 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 只需提供电子稿)。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 1 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 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10项)。要求至少有 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申报的课题可不占限额。

7.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8.本年度课题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 3月8日。请按照以上要求将纸质版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01-1),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hdky2018@126.com

附件一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19年).doc

附件二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19年).doc

附件三 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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