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指示,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完成网络材料申报后,于5月27日前到科研处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hdky2018@126.com。
具体通知及要求见附件。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