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研部: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相关安排,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即将组织进行2020年立项(2021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0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国家级、省级项目所有环节均基于“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180.108.46.32:81/hljs_cxpt/”网报,基于以上平台完成网报后再将“2020年立项(2021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信息表”(附件4)打印版及“信息表”内结题成果的纸质版复印件(相关佐证复印件概不退还)一并于2021年11月16日前交至服务楼F213创新创业中心。
2.2020年获批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2):
校级项目只需要填写“附件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验收书”打印版、本项目在2020年立项时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打印版、“2020年立项(2021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信息表”(附件4)打印版及“信息表”内结题成果的纸质版复印件(相关佐证复印件概不退还)一并于2021年11月16日前交至服务楼F213创新创业中心。
3.关于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报,请参照“附件5:省级、国家级2020年立项(2021年结题)大创项目结题网报说明”进行。
二、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确保结题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完成结题验收后均会收到相关证书。
2.2021年11月16日前,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要将“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180.108.46.32:81/hljs_cxpt/ )中的“4次项目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全部完成。
3.相关结题成果佐证材料:
a.公开发表的论文:包括杂志封面、目录、论文三部分,知网、万方、维普平台等能够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检索截图。
b.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c.实物成果:将实物成果拍摄照片。
d.软件、程序、视频、App:提供源代码的纸质版或将材料刻录光盘均可。
e.营业执照
f.其他成果佐证材料
4.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原指导教师离职等特殊情况,由项目组所在单位联系创新创业中心后进行统一调整,调整结果须经过各学院批准后提交至创新创业中心备案。
5.由于网上申报环节需要使用项目负责人(学生)信息注册的账号进行系统登录,所以各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不能变更。有学生退学等极特殊情况必须变更项目第一负责人的,须与创新创业中心进行沟通。
6.项目组学生成员原则上保持不变,如有特殊情况,由项目指导教师与创新创业中心进行沟通。
7.关于其它事项,创新创业中心将待省教育厅的通知发布后另行通知。
另,《哈尔滨华德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已经将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大创项目均纳入到科研工作量内,请各学院、教研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