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合格评估整改工作,引导教学单位建立自我评估、自我改进、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哈尔滨华德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评估管理办法及质量标准》,将于2017年6月21日—7月7日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的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曲伟建
副组长:关晓冬
成 员:高广君、赵传军、邢彦辰、刘政宇、温海洋、李长威、刘显忠、王洪枢、李鑫泽、李立辉、兰
玲、汪伟亮、刘家春、赵建新、吴柏宇、王振力、徐 智、李 平、肖 琳、钱清华、陈 洁
二、评估内容
此次评估以整周实践教学为主要评估内容,评估范围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整周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设计、校内外实习(就业实习除外)和实训。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学院自评和校级专家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1. 学院需根据《哈尔滨华德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评估管理办法及质量标准》中对相关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及本学期各实践环节具体情况如实进行自评打分,打分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分数汇总后于6月2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教务处。
2. 校级专家现场根据学院自评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检查评估,给出评价,评价表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 学院自评:2017年6月21日-6月30日
2. 学校评估:2017年7月3日-7月7日
五、评估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自评小组,根据《哈尔滨华德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评估管理办法及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自评打分应有充分的支撑材料,严格对照要求查找目前各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2.学校检查后将向各学院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学院根据意见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下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整改报告。
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