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7】22号
各学院: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为确保正常开课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要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安排、教室安排、实验室和实训设施等的准备情况。
2.各项教学文件,重点检查教案、教学日历。
3.本学期的补考工作安排在8月25日、26日,各学院要做好各年级学生补考的通知及准备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备考情况和任课教师考前答疑情况。
二、具体安排
1.检查时间:
2017年8月18日—21日。
2.检查形式:
1)教务处对各学院开课准备情况及实验设施的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2)各学院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全院各教学班进行现场教学检查,检查教师和学生到课情况及上课状态。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撰写自查报告,重点汇总对教学文件等方面的自查情况,应包含教案自查结果明细和不符合要求的教学文件的清单(包括名称、责任人、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纸质版与电子版请于8月23日前上交教务处。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学初的教学检查工作,为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开好头,为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各项评建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教务处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