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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齐琳   时间:2020-10-21   点击数: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为了保障教学平稳、有序进行,落实好本学期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过程严谨性和规范性,教务处定于10月26日至10月31日(第10教学周)进行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情况:

(1)本学期教师教案撰写情况、教学记录本的完成情况;

(2)本学年春季、秋季学期的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表等教学材料的完成情况;

(3)本学年春季学期的成绩单、成绩分析、试卷分析等纸质版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等。

2.整周实践教学情况:

本学期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相关教学材料的时效性、规范性、完整性等。

3.2017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

4.各实践教学中心日常管理和卫生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各学院(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按照检查内容对所在单位相关教学情况进行自查;教务处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相关教学材料和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2. 各学院(部)形成书面自查清单和总结汇报材料。总结汇报材料要反映期中教学检查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学院内部教学跟踪检查情况,包括线上及线下课堂教学管理情况、教案自查情况、各教学环节存档材料情况和毕业设计材料检查等方面,并根据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找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各学院(部)须按照通知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本次教学期中检查,于11月3日前报送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至教务处黄磊老师处。

教务处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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